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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布新一轮高考改革:2021年起考试科目实行“3+1+2”模式

2019-04-23 17:10:05 来源:未来网
方案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2021年高考按照新高考模式进行考试和招生录取。

  未来网北京4月23日电(记者 杨波)刚刚,记者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获悉,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广东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2021年高考按照新高考模式进行考试和招生录取。考试科目按“3+1+2”模式设置,“3”为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1”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

截图自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广东省高考改革方案明确,此次改革的总目标是到2021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

  方案指出,改革的主要任务包括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普通本科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深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等方面。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种。同时,大力推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个方面。普通高中学校要将经过一定程序认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统一导入省的信息管理平台。

  另外,方案明确要将本科高校考试招生和专科高校考试招生适当分开,分别是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两类。本科高校考试招生主要安排在夏季进行,考试科目按“3+1+2”模式设置,“3”为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1”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高考总成绩750分,其中“3”和“1”直接采用卷面分,共550分;“2”实行等级赋分,各100分,起点赋分30分,划分为A、B、C、D、E 五个等级。

  对于“+1”的选考科目,招生高校要分专业组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提出1门科目要求;对于“+2”的选考科目,招生高校要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提出不超过2门科目的要求。学生的选考科目须完全符合高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才能报考,同时,其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必须合格。招生高校按物理、历史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开投档录取。广东省招生办按照“院校专业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和投档录取模式将于2021年上半年公布。

  另外,广东省教育厅同时公布了思想政治等4门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等级赋分方法。即将考生某选择性考试科目的卷面分转换为A、B、C、D、E 五个等级,按一定比例转换为一分一档的等级分,起点分为30分,转换后考生在该科目中的成绩排序不变。

作者:杨波 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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