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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鼓励职校参与国家“学分银行”试点 对学习成果进行登记和存储

2019-06-18 13:29:49 来源:未来网
鼓励学校积极参与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同步参与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试点,探索建立有关工作机制,对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进行登记和存储,计入个人学习账号,尝试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与转换。

  未来网北京6月18日电(记者 张冰清)记者从教育部获悉,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鼓励学校积极参与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同步参与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试点,探索建立有关工作机制,对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进行登记和存储,计入个人学习账号,尝试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与转换。

  教育部官网截图。

  《指导意见》对课程设置、学时安排、实践教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规范性要求。

  一是在“规范课程设置”部分,提出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公共基础课程。”明确对公共基础课程的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要求。全面落实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最新要求,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加强思政课程建设和推行课程思政专门作出部署,明确提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增加了关于劳动教育有关要求。

  二是进一步明确了有关学时安排。三年制中职、高职每学年安排40周教学活动。三年制中职总学时数不低于3000,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1/3;三年制高职总学时数不低于2500,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1/4。中、高职选修课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均应不少于10%。一般以16—18学时计为1个学分。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占总学时数50%以上。学生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可根据专业实际,集中或分阶段安排。

  《指导意见》指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公共基础课程。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将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数学、外语(英语等)、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等列为公共基础必修课程,并将物理、化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职业素养等课程列为必修课或限定选修课。高等职业学校应当将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军事课、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列为公共基础必修课程,并将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课程、党史国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教育、信息技术、语文、数学、外语、健康教育、美育课程、职业素养等列为必修课或限定选修课。

  另外要科学设置专业(技能)课程。专业(技能)课程设置要与培养目标相适应,课程内容要紧密联系生产劳动实际和社会实践,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精神的培养。一般按照相应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确定6—8门专业核心课程和若干门专业课程。

  《指导意见》还指出严把毕业出口关,确保学生毕业时完成规定的学时学分和教学环节,结合专业实际组织毕业考试(考核),保证毕业要求的达成度,坚决杜绝“清考”行为。

  此外,《指导意见》还鼓励学校结合实际,制订体现不同学校和不同专业类别特点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单独编班,在标准不降的前提下,单独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弹性学习时间和多元教学模式。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专业,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制订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

作者:张冰清 编辑: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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