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网北京7月19日电(记者 梁希理 实习记者 张爱)记者注意到,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北京学而优思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权属、侵权执行裁定书》。
据裁定书显示,因侵犯学而思商标权且无赔偿能力还清债务,教育机构学而优思法定代表人被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纳入限制消人员名单。裁定书还显示,法院支持学而思在发现学而优思可以赔偿债务时可申请让后者赔偿。
截图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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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早在2016年,北京学而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而思”)起诉北京学而优思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而优思”)侵犯其商标权,法院判决学而优思停止使用含有“学而优思”的企业名称,消除恶劣影响和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合计30万元。但在后期执行过程中发现,学而优思没有财产和存款信息,无法赔偿学而思债务。
未来网记者注意到,这并非学而思第一次陷入商标侵权纠纷。
去年六月,学而思因商标侵权纠纷,同时将京翰教育、百度起诉至法院。后者因为将“学而思”关键词链接至京翰教育相关网站、并在网址后显示“广告”字样进行推广的行为,被学而思认为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使侵权行为在网上大肆发布,构成共同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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