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网北京4月9日电(记者 杨波)9日,记者从教育部官网获悉,近日,教育部印发了《民办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要求,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民政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五部门要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
截图自教育部官网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民政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五部门要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研究制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财务监管和民办高校内部治理等方面的具体办法,研究规范营利性培训机构的审批登记管理体制,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引导构建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制度体系。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四部门要强化办学质量评价。探索建立健全民办学校第三方质量认证和评估制度,提高评估结果应用水平,积极引导民办学校服务社会需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鼓励支持高水平有特色民办学校培育优质学科、专业、课程、师资、管理,整体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研究制定《民办高校质量提升行动计划》。
此外,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要积极推进民办教育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完善教育领域信用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机制,探索建立民办教育信用档案制度。加大民办教育信息公开力度,强化社会监督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