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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民办校广告要备案 坚决查处“野鸡大学”虚假招生

2019-05-28 11:33:31 来源:未来网
北京教委就印发《防范虚假招生行为 净化民办高校招生环境专项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每年春、秋季招生季,将定期开展专项工作,对违规招生、发布虚假信息、欺骗考生的民办高校一票否决,依法进行处置。

  未来网北京5月28日电(记者 赵亚超)每逢招生季,一些非法办学机构(俗称“野鸡大学”)鱼目混珠,严重扰乱教育市场正常秩序,严重损害教育系统整体形象。近日北京教委就印发《防范虚假招生行为 净化民办高校招生环境专项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每年春、秋季招生季,将定期开展专项工作,对违规招生、发布虚假信息、欺骗考生的民办高校一票否决,依法进行处置。

图源视觉中国

  方案要求防范各类未经许可办学的“野鸡大学”,包括无办学资质但有实质性招生和办学行为的机构、已经终止办学或被依法取缔但仍有网站活动的机构、假借公办高校名义从事违法办学行为的机构。

  依法查处民办高校与“野鸡大学”违规合作行为。工作对象包括:1.民办高校及其二级单位与无资质办学机构合作,开展各种违规招生或办学行为。2.民办高校在明知承租方开展违规招生、违规办学的情况下,仍然为其出租场地或提供其他便利。3.民办高校为无资质办学机构提供师资、管理等各种服务。

  “方案”还要求规范民办高校招生宣传,并将首次实行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告知承诺责任制,进一步加大违规招生查处力度。在原有监测范围基础上,2019年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对“高薪就业”“保过学历”“直通硕”等热频词进行实时监测。学校招生广告、简章还严禁混淆或误导学生,如“学历”和“非学历”区别等。

  北京教委还将实施一系列措施严查违规招生。严格执行年检制度,年检结果每年六月向社会公示。对年检结果为暂缓通过和不通过的学校,停止办理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延续手续,依法停止其招生资格。

  记者了解到,北京教委还会将招生监测结果作为年检重要内容,对违规招生、发布虚假信息、欺骗考生的民办高校一票否决,依法进行处置,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对监测到的涉及“野鸡大学”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送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合力查处,同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典型案件的查处过程。

  实施信用管理,建立健全“一白两黑”名单制度。方案表示会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当年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高校“白名单”,向社会公众公布查处的违规招生的民办高校“黑名单”。在教育系统内部通报近年来涉及虚假招生的企业或个人“黑名单”,防止与之合作办学,并逐步建立民办高校信用管理工作机制。

  方案还要求建立部门协同查处机制,加大“野鸡大学”防范打击力度,加强协同各部门联合执法,健全教育部门牵头,公安、网信、市场监管、文化执法、广播电视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坚决查处“野鸡大学”虚假招生行为。

作者:赵亚超 编辑: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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