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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委发9文件 划定幼儿园、中小学及高校教师师德底线

2019-06-12 10:36:59 来源:未来网
幼儿园、中小学教师严重违反职业道德、高校教师严重师德失范将被开除,家长学生意见将入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内容。

  未来网北京6月12日(记者 梁希理)未来网记者从北京市教委获悉,6月11日,北京市教委分别发布新时代北京市幼儿园、中小学及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师德考核办法以及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9份文件。

  文件中明确提出,幼儿园、中小学教师严重违反职业道德、高校教师严重师德失范将被开除,家长学生意见将入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内容。

  幼儿园教师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将被开除

  《北京市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办法》明确了北京市辖区内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在岗教师为考核对象,幼儿园在岗其他人员参照执行。

  师德考核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凡教师出现《新时代北京市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所列“负面清单”行为的,该教师师德考核档次应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确定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应向教师说明理由,听取教师本人意见,提出改进建议,坚持正面引导。

  对于幼儿园教师,市教委在《北京市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明确提出11项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其中包括在保教活动中遇突发事件、幼儿面临危险时,不顾幼儿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拒绝幼儿基本生理需求,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漠视、歧视、侮辱幼儿,打击、报复、猥亵、虐待、伤害幼儿;采用学校教育方式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组织有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向幼儿布置超过身心负荷的任务等。

截图自北京教委官网

  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将采纳家长学生意见

  对于中小学教师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师德考核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师德考核结果纳入教师学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基本合格的教师,年度考核结果不能评为合格及以上档次;师德考核为不合格,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对于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晋升、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截图自北京教委官网

  另外,市教委在《北京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中学校师德考核工作小组进行师德评议时,应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学生(家长)对教师进行评议。同时,应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选择学生测评或家长测评方式。

  高校师德师风建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高校教师师德失范的11种行为则包括,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公共管理和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校和他人利益,在工作时间从事炒股、经营微商、网上购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事务,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存在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等侵害行为;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助学助困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在工作期间未经学校允许脱离工作岗位、出国(境)等。

截图自北京教委官网

  另外,市教委在《关于北京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中明确高校师德师风建设要坚持权责对等、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原则。

  对于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北京市教委列出了6种情形。有当中情形之一的,根据职责权限和责任划分进行问责,包括:师德师风制度建设、日常教育监督、舆论宣传、预防工作不到位;师德失范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对已发现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置不力、方式不当;已作出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决定落实不到位,师德失范行为整改不彻底;多次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或因师德失范行为引起不良社会影响;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作者:梁希理 编辑: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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