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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水宝:积极探索从公益诉讼角度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可行性

2019-07-12 17:44:12 来源:未来网
“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尤其是对未成年人的隐私保护,这更是迫在眉睫。”

  未来网北京7月12日电(记者 刘文静)“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尤其是对未成年人的隐私保护,这更是迫在眉睫。”7月11日,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纠纷解决机制高峰论坛暨未成年人隐私保护与多元纠纷调解论坛上,来自北京市互联网公益诉讼案件集中管辖的基层检察院——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郭水宝表示。

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郭水宝。未来网 董小宁 摄

  如今,互联网已经覆盖到人们工作生活学习的方方面面,也日渐成为未成年人学习娱乐和社交的重要场所。但由于互联网固有的广泛传播性和交互便捷性,使得一些别有用心之人,通过各种渠道获取、收集未成年人各种信息,进而衍生出许多不法侵害事件,甚至直接导致了侵害未成年人隐私等权益的刑事犯罪发生,给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学习生活带来了难以消除的不利影响。

  他表示,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尤其是对未成年人的隐私保护“未成年人受认知、判断和理解能力等的限制,网络行为中个人信息的泄露风险高于成年人,其心理上、生理上的不成熟性和柔弱性,也使得产生的危害后果远高于成年人。 同时,由于未成年人对父母家庭的附随性,个体信息暴露时往往产生父母家庭权益相继受损的连带效应。比如人身安全、财产、隐私、名誉等。”

  对此,郭水宝表示,要在加强与相关主管机关、互联网协会、企业平台等沟通协调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从公益诉讼的角度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可行性,特别是对于涉及面广、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符合公益诉讼立法精神的网上侵害未成年人隐私的突出问题,以稳妥慎重的方式,开展理论研究和办案实务探索。

  他指出,就检察机关而言,要与公安、法院一起依法、有力地打击侵害未成年人隐私的刑事犯罪,保障涉及未成年人隐私保护的刑事诉讼活动依法进行。同时,从民事诉讼监督、行政诉讼监督、公益诉讼的角度,督促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互联网平台等共同做好未成年人隐私保护工作,把法律监督职能融入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的建设中,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贡献力量。

  “检察机关一直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创造性地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这既是对孩子负责,也是对国家和社会负责。”他强调。

  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涵盖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案件,办理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诉讼监督、行政诉讼监督、公益诉讼检查等四大检查的集合体,全方位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强调多方联动,前承公安后启法院,外联政府与社会,以社会办案体系和支持体系为支撑,形成多部门协同发力的工作局面。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需要全社会之力,只有扎实做好每一个点,才会连成一条线,进而结出一张网。作为检察机关的一份子,我们将与社会各界一起努力,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促进未成年人更加幸福快乐的成长。”郭水宝说。

作者:刘文静 编辑: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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