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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当事人少跑路数据多跑路 纠纷调解进入“网络时代”

2019-07-15 09:06:49 来源:未来网
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信息技术使得在线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应用而生。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的强有力支持下,如何运用互联网思维在司法机关信息化进程中实现跨界融合与深度应用,是司法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中的主要目标。

  未来网北京7月15日电(记者 赵亚超)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信息技术使得在线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应用而生。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的强有力支持下,如何运用互联网思维在司法机关信息化进程中实现跨界融合与深度应用,是司法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中的主要目标。

  7月11日,第四届中国互联网纠纷解决机制高峰论坛暨未成年人隐私保护与多元纠纷调解论坛上在北京举行,来自上海、浙江等多地法官分享了互联网时代下纠纷调解的创新模式。

  在论坛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孔立明表示,互联网可以大大推进知识产权民事纠纷的多元化解。 

  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孔立明

  在孔立明看来,知识产权因为其无形性及可复制性的属性,决定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具有一定的多元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极端重要的市场要素,经济活性越来越高,对竞争的影响也是越来越大,另外交易的复杂性也越来越高。一般来说,即使双方当事人有调解意愿,代理律师也不会表现出特别积极的态度,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法官再不主动促成双方达成框架协议的话,调解成功的可能性就会变得较低。所以在调解知识产权案件时,法官要承担一个非常主动的角色。

  然而在实际调解工作中,调解大多在不同时空进行,法官与一方谈完后马上就要把意见反馈给另一方当事人,这样效率就会大大降低。孔立明表示,在互联网时代调解纠纷时,特别需要有一套整合系统,可以便利法官或者调解人员,把双方调解工作放在线上,能够一体化、流程化的全部做完,这样就可以大幅提高调解效率。

  作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在辖区、也是全国重要的金融聚集区之一,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互联网和金融审判庭受理的金融案件数量也相当庞大,一年结案13万宗,按照传统的案件审理方式,约每半小时排一个庭审,才能把全年的案件排出去。

  面对大量的金融纠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互联网和金融审判庭庭长魏巍介绍,他们是用互联网的方式审理案件,包括互联网案件,创新手段,提高了审判效率。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互联网和金融审判庭庭长魏巍

  魏巍说:“借助2017年6月上线的‘巨鲸智平台’,福田区人民法院从立案、审判到执行,全流程在线办理,实现了办案的信息化、快速化、标准化。通过在线立案、缴费、申请执行,真正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为当事人节约了时间。同时,还全程在线留痕,当事人可以查阅案件,推动形成网络化、一体化、智能化的在线审判模式,有效提高了司法的透明度。”

  此外,法庭还通过“瑶光慧平台”辅助系统实现电子卷宗系统随案生成。法官没有卷宗,所有的案卷都是在电子卷宗系统上完成的,庭审也是在电子卷宗系统完成的。并且,庭审实现了录音录像,可以录音转文字,还可以通过手机短信实现一键送达,解决送达难题。

  魏巍还认为,从合同签订到合同履行一系列的过程,证据留存比较长,所以互联网金融审判最需要电子存证技术。随着区块链的发展,希望有更加完善、安全的电子存证技术,助力案件的在线审判。

  另外在浙江,滨江法院则打造了浙江省首家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审理平台。滨江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倪晓花表示:“当事人在平台上立案之前会设置15天的调解期,先行过滤掉一部分案件,借助于浙江移动微法院的渠道进行调解,让当事人少跑路,让数据多跑路。”

  滨江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倪晓花

  此外,倪晓花表示,滨江法院还与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签订了委托调解协议,“经过他们调解的案子有50%-60%全部调解完毕,也没有后续纠纷,当事人撤诉之前把所有的案款全部履行,也为我们法院执行问题做了非常大的贡献。”

  同处浙江省的余杭法院也与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余杭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王淑贤表示:“借力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驻余杭站是常派调解人员在未来科技城的巡回法庭,可以协助调解涉网纠纷,针对的主要是淘宝、天猫等互联网电商平台公司。”

  余杭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王淑贤

  余杭法院地处阿里巴巴公司注册地,是一家利用互联网解决纠纷(包含涉网纠纷)的法院近年来,余杭法院知识产权庭借力“互联网+”的大趋势,发动各行各业的资源来参与调解,促进纠纷的解决,不断创新涉网纠纷的调解模式。

  王淑贤表示,作为阿里巴巴公司注册地的管辖法院,平台对接入驻的商家有天然的沟通路径和交流优势,基于入驻商家对平台的信任,让平台发挥自治作用参与案件的调解,可以大大提高案件调解的质效。

  王淑贤还表示,余杭法院知识产权庭还借助多种媒介,实时解决纠纷。如利用钉钉、QQ以及现在浙江高院推动的浙江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做到在有调解需求的时候实时进行调解,并且通过掌上微信小程序促成调解,可以利用法院的碎片化时间进行,方便当事人解决纠纷。

  不仅如此,余杭法院还发动了律师行业的调解资源。王淑贤表示余杭法院线已建立律师调解员筛选机制,建立律师调解员名册,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律师服务站等,用这些特色做法吸引律师参与案件调解,同时对参与调解的律师工作做出一定考评。另外,对于批量案件的代理律所已达成了快速解决纠纷的共识,激发批量案件代理律师参与案件调解的活力,扩充法院的调解队伍。

  在各地打造智慧法院的过程中,自然离不开技术的支持。北明软件法律业务部总经理、法学博士郭文利介绍,目前他们正集中力量做两大块业务,一是政法机关的智能化、信息化的建设任务;另外一个是在线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平台的建设运营工作。

  北明软件法律业务部总经理法学博士郭文利

  以图片侵权为例。郭文利表示证据方面可以利用人工智能的技术自动进行证据的分析比对,确定案件的事实问题。另外利用智能调解系统代替调解员的角色,通过一定的谈判规则形成一些赔偿的标准,自动达成一个和解协议,让科技应用更加深度的介入。

  郭文利介绍,接下来将建立一个互联互通的虚拟空间纠纷调解模式,会和其他的电商平台、电子平台、智能物业、智慧医疗等系统进行对接,让在线纠纷调解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此外,互联网仲裁也会逐步建立起来,今后,一个真正的集合调解、和解、仲裁、磋商、审判执行为一体的在线互联互通平台一定能够实现。

  京东数科科技创新研发部负责人张野也表示,目前正在进行科技创新,希望用技术解决人力成本、提高法官的办案效率。

  京东数科科技创新研发部负责人张野

  张野介绍,以金融案件为例,很多较小的案件都是采用传统的立案推送的方式,每个当事人去法院单独立案,在立案之前需要准备诸多材料,“我们就利用技术实现批量小案件推送,只需要在金融内部立案之后直接对接到法院的立案系统,这样大大节省了法官和当事人的时间。”

作者:赵亚超 编辑: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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