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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识别上线 减轻司法人民调解员工作量

2019-07-15 09:08:54 来源:未来网

  未来网北京7月15日电(记者 张冰清)“在互联网时代,多种线下线上的矛盾纠纷在网上汇集,呈现出了传播广、扩散快、化解难度等问题,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一些严重的社会问题。”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纠纷解决机制高峰论坛暨未成年人隐私保护与多元纠纷调解论坛上,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调解处副处长熊飞表示。

  互联网时代给社会治理带来了新的挑战,但与此同时大数据、云计算、等新的信息技术又为创新社会治理和做好群众工作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

  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调解处副处长熊飞。主办方供图。

  为加强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司法部先后印发了《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对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做出了全面部署。

  2018年5月20日,中国法律服务网正式上线。“这是重新组建后的司法部运用现代信息化手段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的法律需求提供有力的支撑。同时系统为人民调解工作也提供了有力的支撑。”熊飞表示。

  人民群众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服务、网上监督实现人民调解在线的咨询、查询、引导和受理。

  就人民调解信息化而言,熊飞表示:“2017年司法部制定出台了全国人民调解管理信息系统规范,在2019年对这个技术规范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推动人民调解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实现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案件信息的动态管理。”

  此外据熊飞介绍,司法部将移动调解系统作为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予以推进。目前已经在全国民选了6家典型系统进行推广。在北京、浙江、山东、广东等省市,指导百度、新浪、阿里巴巴、腾讯等企业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因网络侵权、在线消费等产生的矛盾纠纷。在江苏、上海、内蒙古、天津等地开放了人民调解的信息系统,研发了手机APP还有微信小程序,有利提升了人民调解的工作效率。

  “比如江苏省,它在全省已经推广使用了人民调解的信息系统,充分发挥系统在矛盾纠纷的动态采集、实时研判、预警分析中的独特作用,广泛的集成了调解、诉讼、信访以及互联网服务窗口等渠道获取的矛盾信息,建成了矛盾信息的信息库,积极推进互联网+调解的模式,广泛建立了视频的调解室,利用互联网等开展在线的受理、咨询、调解,有效的满足了基层群众多样化的调解需求。”熊飞进一步解释。

  根据司法部新三定方案,今年5月10日,司法部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了全国首次的调解工作会议。熊飞表示,这次会议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这次会议明确提出到2022年基本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熊飞指出下一步将积极推动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互联网领域调解工作。在互联网领域坚持“为了网民、依靠网民”。指导互联网公司在各类平台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网民自治作用,及时化解互联网领域的矛盾纠纷,努力实现矛盾不出网。同时,互联网领域矛盾纠纷在表现形式、调解方式、协议达成、司法确认等方面与传统的线下的人民调解有很大的不同。熊飞表示,将积极的探索认真研究并加以规范。

  二是加快推进人民调解的智能化建设,将积极的推广应用智能移动调解系统,通过语音识别、拍照识别等现代化手段,更加方便调解员办案,减轻调解员工作量,尽快实现从人工填报、简单查阅向自动感知、自动收集、自动录入、自动分析转变;从固定使用向移动化、可视化转变。

  三是强化人民调解的大数据运用。建立系统汇聚数据只是调解工作新意化的第一步,下一步我们将通过聚合人民调解的组织、人、案件等信息,运用大数据进行智能分析,实现对人民调解工作实时监控,动态掌握社会矛盾纠纷变化发展的趋势,科学预警社会矛盾的风险热点,为党委工作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作者: 编辑: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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