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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教育新规动了谁的“奶酪”?这几类机构或将面临危机

2019-07-17 08:54:33 来源:未来网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国校外线上培训及机构的备案排查;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建立全国统一、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监管体系。

  未来网北京7月17日电(记者 李盈盈)日前,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学科类在线培训机构的备案、师资、直播培训时间、收费退费等作了明确的规范。

  《实施意见》明确,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国校外线上培训及机构的备案排查;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建立全国统一、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监管体系。

  作为国家颁布的第一个专门针对校外线上培训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其重要性及对行业的影响不言而喻。

  有人质疑,线下培训机构被严格监管以后,学科类在线教育会不会也要“凉凉”了?

  学易时代咨询联合创始人郁苗告诉未来网(教育公众号:newsk618)记者,《实施意见》的最后一个时间节点是2020年12月底,所以,这两年内会有相当一批教研能力差、教学水平低、原本就不具有自我造血能力的“纯烧钱型”在线教育企业倒闭。

  截图自教育部官网

  备案制给在线教育机构拴上“缰绳”

  打开手机,无论是微信朋友圈的广告,还是手机短信,在线教育的推广多到屏蔽不掉。众所周知,暑期是各培训机构的生源争夺季,“0元抢暑期试听课”“抢!50元学一整月,名师1对1 教学+线下陪读答疑”“49元14课时语文名师课”“3.5元一课时”......暑期在线培训机构的广告令人眼花缭乱。

  随着2018年校外培训机构的排查和整治力度的加大,一些培训机构把阵地从线下转移到了线上,形成“校内减负校外增”“线下减负线上增”的奇怪现象。

  市场需求大,优惠、便利的在线教育越来越火,犹如一匹脱缰的野马甚至出现了过度游戏化、低俗等有害内容。

  《实施意见》要求对线上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和培训人员等向机构住所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备案。并“重点对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和培训人员等进行备案。”

  拼图资本创始合伙人、董事长王磊认为,《实施意见》所指出的在线培训机构中存在的有害信息、超标、培训人员素质、退费问题的确存在,是部分害群之马让整个行业受到严查。

  而且,无论是已经设立还是新成立的线上机构,一概履行备案程序。“已开展校外线上培训的机构应当于2019年10月31日前提交相关材料,新成立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按照备案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未来网(教育公众号:newsk618)记者注意到,在此之前,没有文件规定线上培训机构必须备案。对于这个问题,未来网(教育公众号:newsk618)记者也曾向北京市多个相关部门求证,并从某在线英语教育机构一位负责人那里得到了证实。

  

  资料图。图据视觉中国

  教师资格证成为硬性规定

  《实施意见》还规定,“学科类培训人员备案材料主要包括:基本信息、教师资格证明(其中,外籍人员提供学习和工作经历、教学资质或教学能力说明)。”

  未来网(教育公众号:newsk618)记者梳理获悉,2018年11月发布的《关于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若干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同步规范线上教育培训机构”。“线上培训机构所办学科类培训班的名称、培训内容、招生对象、进度安排、上课时间等必须在机构住所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必须将教师的姓名、照片、教师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在其网站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但是,未来网(教育公众号:newsk618)记者注意到,时至今日,有些在线培训机构甚至是上市公司依然没有落实在网站显著位置公示教师资质的上述规定。有培训机构相关人员表示,其国内网站没有公示这些信息,但在国外的招聘网站有对教师资质的相关要求。

  据郁苗介绍,有媒体统计了30家培训机构的外教招聘要求,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全部达到要求的仅有2家。

  王磊说,在线培训的课程内容和线下机构一样,其意识形态和内容同样要受到严控。教师资格证(包括外教)的严格要求对在线教育机构的挑战很大,很多机构里中教的资格不达标(如在线一对一),对于很多语培机构而言,外教资格也面临成本方面的挑战。

  中信证券教育行业分析师冯重光表示,教师资格证要求对主做大班课的企业来说影响不大,但对教师需求较多的一对一业务企业影响较大。

  近日来,“英孚教育外教吸毒”事件再次刺痛了人们的神经,培训机构教师尤其是外籍教师的资质如何把关?

  英孚教育方面回应称,其外教资质审核参考第三方机构。

  今后,类似英孚教育对外教的上述审核方式是否行得通?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接未来网(教育公众号:newsk618)记者采访时说:“《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了对师资资质的规定,比如要求在线教育机构对外籍人员的学习、工作经历与教学资质等进行备案,即要求在线教育机构必须履行前置审查责任,否则,机构的做法就是违规的。”

  熊丙奇强调,“关键在于落实和监管”。

  未来网(教育公众号:newsk618)记者从教育部获悉,如今,“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已上线,教育部门可以在线审查,家长、教师也可在线了解各培训机构的课程及师资情况。

  对于外籍教师的资质审查,熊丙奇建议,“可以通过来华就业人员的管理系统查询;还可以与境外有关部门合作,比如通过我国驻外使领馆与当地的教育部门沟通,查询外籍教师提供的资质是否合法。”

  培训结束时间的规定难有效约束一对一课程

  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发展意见》)指出,“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

  而新颁布的《实施意见》规定“直播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面向境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这是否意味着,尽管在线上课可以不受时空的限制,但今后也不能再随时随地上课了?

  熊丙奇认为,“针对中小学培训机构的课程一般都安排在学生放学之后或者节假日,因此,上述规定对机构的课程安排影响不大,该要求主要是为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体作用,避免学生在正常上课时间离开学校,跑到外面的机构去学习。”

  王磊则认为,“有些主打一对一和语言类培训的机构受到的影响比较大,学生在线选课的时间段被压缩了。”

  然而,一对一在线课一般是由机构和学员自行约定上课时间,不受机构公示的课程表的约束,这种情况也难以监管。

  郁苗对未来网(教育公众号:newsk618)记者解释道,“在线教育直播课通常是B2C、C2C模式,对于难以监管上课时间的一对一教学,可以要求企业在平台上公示上课备选时间,用技术手段实现防拖延时间设置等。”

  规范收费退费可借鉴风险准备金制度

  由于培训行业普遍实行预收费制度,由此引发的培训机构和学员之间的退费纠纷及学员权益受侵犯的问题不断。

  未来网曾经采写了大量相关报道,还有机构因经济纠纷案件连带出经济犯罪问题。

  对此,《实施意见》详细规定:“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显然,这比《发展意见》里“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的规定更加细化,并把线下教育培训机构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的规定同步用于线上机构,而且,针对线上培训的特性,具体到了60课时以内的收费时间段。

  上述要求会对在线教育机构产生什么影响?现金流的减少是否会导致机构提高收费标准?

  熊丙奇认为,这种规定出于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避免乱收费和退费难问题,一定程度上会造成在线教育机构运营成本增加,现金流压力增大,有可能产生两个倾向,一是线上培训机构见招拆招,变相不执行这个规则,另一方面是机构遵守规则,提高课程质量,顺带也提高客单价。

  至于涉及消费者核心利益的退费规定,《实施意见》指出,要“在培训平台的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并“鼓励建立第三方账户监管机制。”

  郁苗解释说,退费难通常有两种原因,客观原因是企业资金紧张,主观原因是故意制造难度。《实施意见》对于预付款不超过3个月的限制,可有效防范企业不计成本过度扩张,倒逼企业回归理性发展,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客观退费难。然而,解决主观退费难需参考其他行业关于服务退费的监管措施。

  熊丙奇建议建立教育行业的风险准备金制度,根据收费标准,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确保担保履约的备付金。但风险准备金制度的前提是落实《《实施意见》》中的备案制,这些环环相扣。

作者:李盈盈 编辑: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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