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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猥亵未成年人同样构成猥亵儿童罪!专家:依法严惩零容忍

2019-07-19 15:23:21 来源:未来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11月,把一个通过网络隔空猥亵的案例作为指导性案例下发,指出这类行为与实际接触儿童身体的猥亵行为,具有相同的社会危险力,同样构成猥亵儿童罪。”

  未来网北京7月19日电(记者 刘文静)如今,有一些“大灰狼”通过网络欺骗、胁迫儿童拍摄、传送不良照片、视频等方式,实施猥亵行为以寻求性刺激。不同于过去发生的猥亵犯罪,这类行为又称为“隔空猥亵”,即行为人对被害人并没有身体接触。对于这样的行为,是否构成猥亵犯罪,是既遂还是未遂?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11月,把一个通过网络隔空猥亵的案例作为指导性案例下发,指出这类行为与实际接触儿童身体的猥亵行为,具有相同的社会危险力,同样构成猥亵儿童罪。”在近日召开的2019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研讨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副厅长李峰从四个方面分享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上的做法及认识。他表示,要坚持零容忍,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网络犯罪,保护救助未成年人被害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副厅长李峰。主办方供图

  据了解,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第九检察厅是2018年底、2019年初新成立的一个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工作,包括依法处置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救助未成年人被害人、教育感化挽救社会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致力于为未成年人提供专业的司法保护。网络是未成年人生活学习的重要空间,但近年来涉及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案件也多发、易发,我们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为此高度重视,坚持充分发挥未检职能,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

  他指出,第一,坚持零容忍,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网络犯罪,保护救助未成年人被害人。“当前,性侵、诈骗、套路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利用网络实施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所增多,新类型的犯罪也不断出现。根据调研发现,某市的检察机关统计,在他们办理的强奸未成年人的案件中,有40%多的案件与网络有关。”

  对此,他表示,检察机关对此始终坚持严厉惩治。如,有一些“大灰狼”通过网络欺骗、胁迫儿童拍摄、传送不良照片、视频,这不同于过去发生的猥亵犯罪,这类行为是人们平时所讲的“隔空猥亵”,导致办案中对是否构成猥亵犯罪,是既遂还是未遂,出现了认识的分歧。

  为此,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11月,把一个通过网络隔空猥亵的案例作为指导性案例下发,指出这类行为与实际接触儿童身体的猥亵行为,具有相同的社会危险力,同样构成猥亵儿童罪。从而进一步统一了法律使用标准,指导各地依法严厉惩处此类犯罪。

  此外,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也注重对受到网络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进行保护救助,推行一站式的询问等专门的工作机制,同步提供心理辅导等支持,尽量帮助未成年人被害人及其家庭渡过难关,回归正常生活。

  第二,坚持宽容不纵容,努力教育挽救涉嫌网络犯罪的未成年人。

  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未成年人实施网络犯罪问题也比较突出。黑客、电信诈骗、侵犯公民信息,等犯罪案件中不乏未成年人的身影。李峰举例,“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在一个经济发达的基层检察院,2014年-2018年间,办理未成年人实施通过网络电信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控制计算机数据等犯罪案件66人,占到了当地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近六分之一。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涉嫌网络犯罪案件中,一方面对于情节严重的犯罪坚持依法惩治,保持必要震慑。另一方面,对于罪行较轻、属于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进行依法处理,同时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教,帮助他们重回正道。”

  李峰分享了他曾经办理的一个案件,涉嫌网络犯罪的未成年人小刘(化名)为了炫耀其电脑技能,实施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后,检察机关经过社会调查了解小刘爱学习、能钻研,对网络技术有兴趣、有天分,一贯表现良好,属于初犯。结合其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等情节,依法对其做出了不起诉决定。

  并且,还联合司法社工、学校老师对小刘进行帮教,引导他把天分和技术用于正道,在此期间经检察机关批准,小刘利用自己的网络技术协助警方破获了一起特大网络传销案件,由一名黑客变成了著名的白客,在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官方网站的白帽子积分排名于全国前列。2018年12月,当地的检察院依法对小刘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第三,积极参与未成年人网络法治和安全教育,不让“网事”不堪回首。

  李峰表示,对于未成年人而言,预防是最好的保护。自2016年开始,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教育部选拔优秀的未检检察官,组成全国的巡讲团,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和制度教育,其中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成为最受师生、家长欢迎的精品课程。通过厘清现实与虚拟网络之间的异同,让未成年人了解扰乱网络秩序犯罪,以网络为对象的犯罪、以网络为工具的犯罪,及因网络不良信息导致的犯罪的相关法律知识及危害,培养青少年网络素养、增强抵御网络不良信息的能力,提高防止网络诈骗犯罪的自护能力。

  第四,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网络社会治理,为未成年人营造一方“网络晴空”。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给社会治理工作带来新的挑战,检察机关针对办案中发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薄弱环节,推动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治理,有效净化了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李峰举例道,2018年11月,重庆市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黑恶势力通过网络平台传播帮派教义等江湖文化,以辍学、无业未成年人和遭受校园欺凌的学生为重点发展对象,招募、引诱、威逼未成年人加入黑恶势力团伙,通过网络组织违法犯罪活动,在网吧、KTV等娱乐场所团伙作案,影响恶劣。

  针对上述情况,重庆市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建立全网上巡查机制,由市公安局开展网络专项巡查,及时处置614条有害信息,由市公安局联合市文化旅游、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网吧专项整治活动,共排查网吧5400处,查处违法经营网吧69家,取缔黑网吧及违规网吧20家,劝返失学、辍学学生1569人。对于在源头上减少未成年人罪恶违法犯罪的发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加强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任重而道远,今后我们将坚持零容忍,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的网络犯罪,最大限度的关爱救助受到网络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最大限度的教育感化挽救涉嫌网络犯罪的未成年人,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涉及未成年人的网络犯罪,积极促进和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网络社会治理。”李峰表示,希望今后与致力于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相关单位、部门、组织密切合作,一起携起手来为孩子创造一个干净安全的网络空间。

作者:刘文静 编辑: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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