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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存在“黑中介”、违规收费、虚假宣传?教育部出手了!

2019-10-15 16:35:34 来源:未来网
凡在校企合作中出现严重损害学生、教师、学校、企业员工等合法权益,骗取或套取政府资金,以及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将有关企业列入失信、违规企业“黑名单”,限制其参与职业教育有关工作。

  未来网北京10月15日电(记者 刘文静)记者从教育部官网了解到,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开展校企合作项目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指出,排查合作企业是否存在不履行协议或“缩水”执行;是否有“黑中介”“黑代理”参与;是否存在管理不规范、违规收费、变相收费、虚假宣传等方面情况;是否存在变相增加学校和学生负担的情况等。

  截图自教育部官网。

  《通知》明确,即日起至2019年11月31日开展排查,排查范围包含区域内职业院校与企业开展的校企合作项目、签订的校企合作协议;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正在实施的涉及校企合作的文件、制度、协议、备忘录等。

  关于项目协议内容,排查合作协议是否由校企双方通过平等协商,按程序规范签订;项目是否符合职业教育改革方向、具有实质性合作内容,是否明确规定合作的目标任务、内容形式、权利义务、履行期限等必要事项,无虚假或夸大内容;是否存在违反教育收费政策,另立名目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条款,以及其他损害学生、教师、企业员工、职业院校等合法权益的内容。

  关于项目实施情况,排查合作企业是否存在不履行协议或“缩水”执行;是否有“黑中介”“黑代理”参与;是否存在变相增加学校和学生负担的情况;是否存在管理不规范、违规收费、变相收费、虚假宣传等方面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未依法依规保障顶岗实习学生权益的情况。

  关于项目监管情况,排查教育行政部门是否存在对本区域校企合作监管不力、收到学生投诉后不作为、慢作为的情况;学校党组织是否存在对校企合作领导不力、管理部门职责不明、校企合作管理制度缺失的情况;学校是否存在未按规范程序、擅自与企业合作,对企业资质核查不到位的情况;二级院系或教师是否存在违规组织学生参加有关校企合作项目的情况。

  《通知》指出,认真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历年来制订并尚在执行的涉及校企合作的文件、制度,与企业签订的校企合作协议等进行清理和修订,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切实保障学生权益。

  对出现违规收费、管理不规范等损害学生利益的情况,应责令立即整改,并依法追究相关方面和人员责任。职业院校应明确校企合作项目管理部门,完善管理办法,校企合作项目设立应提交校级党组织会议研究。

  《通知》明确,健全机制,强化监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用好地方立法权,出台地方职业教育条例或校企合作促进条例,进一步完善支持、管理、监督校企合作项目的长效机制,健全制度体系。

  凡在校企合作中出现严重损害学生、教师、学校、企业员工等合法权益,骗取或套取政府资金,以及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将有关企业列入失信、违规企业“黑名单”,限制其参与职业教育有关工作。

作者:刘文静 编辑: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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