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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儿童隐私 公益组织发布儿童信息“使用指南”

2019-11-20 23:21:46 来源:未来网
今天是世界儿童日,也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通过30周年的日子。

  未来网北京11月20日电(记者 李盈盈)近些年,多个儿童公益募捐项目火爆互联网,儿童隐私信息、儿童照片和影像资料的不规范使用现象频繁发生。新媒体、自媒体的广泛运用更是加速了信息的传播速率,扩大了传播范围,儿童个人信息保护问题越发凸显。

  今天是世界儿童日,也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通过30周年的日子。

  为了切实保护儿童信息,践行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提出的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北京博源拓智儿童公益发展中心发布了《公益行业儿童信息使用规范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提出,儿童信息的使用必须依法;在任何情况下,必须始终遵守儿童的最大利益原则;尊重儿童意愿。

  未来网记者注意到,《指南》的要求同样适用于与儿童联系密切的相关公益组织。“若儿童信息的使用未违反了儿童利益最大原则,即使儿童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并签署了书面协议,公益组织仍应恪守儿童工作的基本原则,自觉保护儿童的权利不受侵害。”

  《公益行业儿童信息使用规范指南》发布。主办方供图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儿童处处长贺连辉说:“公益行业作为儿童工作者遵循法律意识是底线;具备儿童工作的基本能力素养和行为准则是伦理准则;儿童优先意识是更高层次的要求。”

  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代表处儿童保护项目官员苏文颖看来,在短视频时代,人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未成年人的影像被公开上传到网络,有人专门拍一些偏远山区的孩子,以吸引眼球,也有人以公益为名拍摄孩子信息,导流获利。

  而且,会上网的孩子们也在互联网上留下了自己的数字足迹,比如QQ空间照片、微信朋友圈发布的照片、视频、位置信息等。还有很多家喜欢晒娃,这些都对数据和个人信息隐私保护提出了很多新的挑战。

  苏文颖强调,“儿童是权利的主体,也是其个人信息的主体,在互联网时代,享有其数据个人信息和足迹不被滥用、不被侵害的权利。”

  他认为,在互联网时代中,儿童的个人信息不应被滥用和受到侵害,要以儿童权益为指引,完善政策法律体系。

  儿童信息保护论坛现场。主办方供图

  前不久,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童后,愤怒的网友几乎曝光了男孩的全部信息。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皮艺军认为,儿童信息保护适用于所有儿童,哪怕他是犯罪嫌疑人,其信息也不应该被社会随意曝光。

  “儿童信息的保护不应只局限于公益行业,要不断引导并提升公众对儿童个人信息不当披露行为的零容忍态度,防患于未然。”皮艺军强调说。

  当下,网络已成为人们离不开的工具,但是随之带来的安全风险无时无刻不在威胁着儿童的权利,儿童信息保护的要求在线上线下都一样艰巨。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研究员张雪梅表示,无论是项目管理、开展服务,倡导儿童权利或者办理案件,很多人的儿童信息保护意识还非常欠缺,儿童信息的不当披露与使用将儿童置于不安全的处境。她认为,即便获得了儿童及其监护人的同意,儿童公益组织也需要审视其行为是否符合现实状态和儿童利益保护的需求。

作者:李盈盈 编辑:靳梦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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