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原创 > 正文

五部门: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2020-08-31 17:31:18 来源:未来网

  未来网北京8月31日电(记者 张冰清)记者从教育部官网获悉,日前,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意见》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不得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不得通过提前开学等形式或变相违规补课加收相关费用。

  教育部官网截图

  《通知》要求各地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全面落实教育收费管理主体责任,正确处理好政府与社会、受教育者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教育收费与财政拨款、学生资助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关系,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政策体系、制度体系、监管体系,提升教育收费治理能力。

  《通知》强调,各地出台教育收费政策,要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教育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认真履行有关法定程序,把握好政策出台的时机和节奏,确保平稳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各地要调整完善各级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治理力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教育乱收费行为。

  《意见》明确,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要坚持公益属性、分类管理,坚持分级审批、属地管理,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完善教育收费政策,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制度,加强教育收费治理。

  《意见》强调,完善教育收费政策,要坚持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民办教育收费分类管理,完善学校服务型收费和代收费等政策,完善在内地(祖国大陆)学习的港澳台侨学生收费政策和国际学生收费政策。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教育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教育培养成本调查,规范教育收费决策听证制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强教育收费收支管理。加强教育收费治理,要落实教育收费监管责任,完善教育收费治理工作机制,加大违规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教育收费治理基础能力建设。

作者:张冰清 编辑:彭茹

中央新闻网站  专注青少年领域

版权所有:未来网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5108号 京ICP备13016345号-1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我要爆料

X
  • Your browser doesn't have Flash, Silverlight or HTML5 support.
  • 特别说明: 请务必真实填写联系方式和姓名,以助于爆料内容快速通过审核。

  • (该信息仅未来网工作人员可见,请放心填写)
  • (该信息仅未来网工作人员可见,请放心填写)

提  示

您的爆料已提交,我们将尽快审核,审核期间可能会与您取得联系。 审核通过后将直接发布,谢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