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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构请“演员”搞虚假宣传,不知道涉嫌违法吗?

2021-01-21 16:38:13 来源:未来网

  未来网北京1月21日电(记者 李盈盈)“如果宣传广告里的这位主角是教育专业人士,就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她不是教育专业人士,而是通过表演,扮演数学老师、英语老师或教育专家,误导家长、学生的行为涉嫌虚假宣传。”针对四大校外培训机构雇用同一个“演员”假扮老师为他们宣传的“神操作”,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朱巍如是说。

  近日,同一个自称有40年教龄的老师利用“分身术”同时为猿辅导、作业帮、高途课堂、清北网校四家在线教育培训机构做广告宣传。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位“站台者”的身份在资深数学老师、英语老师或教育专家之间随意切换,被网友戏称“全能教师”。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闫创接受未来网记者采访时强调,“这使得严肃的教育话题变得过度商业化,不值得提倡,它也更容易误导社会公众。”

  图片来源于网络

  包装假面老师忽悠青少年 属违法广告

  《广告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于是,有培训机构另辟蹊径,包装非专业人士假扮老师,以获取家长和学生的身份认同。

  广告中的各种宣传语也经常表现出该“老师”对教育很有研究、甚至堪称资深教育专家的说辞,依此提高其权威性和说服力。

  家长刘女士告诉未来网记者:“对于家长来说,看到这种把广告演员包装成资深教育工作者的宣传视频,就会信任‘站台者’带节奏的话。”

  闫创表示:“实践中,很少见同一个人既擅长数学/语文,又擅长英语的全能型老师。多个培训机构却雇用一个这样的演员充当全能老师做广告,涉嫌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及其家长。”

  “这分明就是欺诈!”一位家长忿忿不平地说。

  2020年10月28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校外教育培训投诉情况专题报告”显示,“虚假宣传问题一直是培训机构投诉的重灾区。”

  “教育类广告到底用什么形式来拍,应该严格按照广告法的规定。”朱巍接受未来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培训机构让同一个人假扮老师的行为显然是有意让大家误以为该“扮演者”就是老师,无形中提高其可信度。因此,这种做法同样违反了广告法中对于教育、培训广告“不得用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规定,属于虚假广告,更是违法广告。

  发布虚假广告 平台也应担责

  就在四家机构因虚假广告登上热搜,中纪委点名批评在线教育乱象后,部分培训机构回应未来网记者称,涉事的宣传视频已经下架或将尽快下架。

  培训机构把虚假宣传视频下架后,还用承担法律责任吗?

  对此,朱巍表示,下架只是第一步,也是整改的必要措施。广告主(培训机构)审核不严,必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若确为虚假广告,培训机构仅仅下架广告或整改是远远不够的,依据《广告法》规定,培训机构应承担涉嫌虚假宣传的行政责任。”闫创进一步解释道,行政责任主要包括下架、整改、罚款及在相应媒介上发布道歉声明,以消除影响。如果发布广告的网络平台成为广告发布者,依据《广告法》,培训机构在应知和明知的情况,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若上述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广告主、发布虚假广告的平台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闫创补充道。

  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互联网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应当配备熟悉广告法规的广告审查人员;有条件的还应当设立专门机构,负责互联网广告的审查。”若网络平台没有对其明知或者应知的违法广告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和制止的,会被要求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过,在闫创看来,无论是对于培训机构还是媒介平台而言,上述处罚相对较轻,违法成本太低,以至于广告乱象问题屡禁不止。

  真实性是教培机构的宣传底线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金主”把广告业务外包给广告公司去做。广告主为了吸引眼球或赚取流量,想方设法雇人表演,甚至拼演技忽悠用户,教育培训机构也不例外。其中,还有培训机构被质疑当面一套背后一套,通过虚假承诺,坑害消费者。

  对此,市场监管、教育主管单位等国家有关职能部门不断完善治理途径,比如约谈教育培训机构,限期整改,给予行政处罚等规范广告市场。

  然而,在线教育培训机构发展迅猛,尤其是大量资本的加持,刺激各大培训机构掀起此起彼伏的广告流量投放战,以扩大宣传效果,抢占市场份额。

  由于教育类广告的服务对象更多是面向青少年群体,因此,广告的呈现形式更要严格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在朱巍看来,“教育培训机构的服务对象是未成年人,他们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此类广告不能纯靠忽悠,不能过于夸张地表演,真实性是底线。同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恪守教育的本质。”

  据《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闫创接受未来网记者采访时说:“显然,培训机构要对广告的真实性负责,不能夸大宣传。”

  那么,背离了教育本质的广告乱象,该如何治理?

  朱巍建议市场监管和教育管理部门加大管理督查力度,让教育培训机构遵循教育规律开展工作。

  闫创希望相关部门加大对教育培训机构互联网广告的监管,设立发布虚假广告的黑名单进度,通过采购第三方监测软件等实现及时有效的监管,解决教育培训机构的广告乱象问题。

作者:李盈盈 编辑:彭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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