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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名师牌承诺提分 教培机构虚假宣传置未成年人保护于何地?

2021-01-29 11:11:04 来源:未来网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20年第三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虚假宣传问题一直是培训机构投诉的重灾区。比如,培训机构夸大宣传师资力量、培训效果或成绩等。

  未来网北京1月29日电(记者 李盈盈)近日,多地中小学生进入寒假时间,这个超长寒假立刻成为校外培训机构的招生良机,令很多机构蠢蠢欲动。

  “我们这里都是全市重点学校的在职优秀老师,有一对一,也可以是6-8人的小班,您给孩子约个课,试听一下吧。”自寒假拟提前的消息一出,北京家长齐琪陆续收到很多来自教育培训机构的推销电话,推销人员信誓旦旦地向她保证,“虽然不能把保障提高多少分写进合同,但是,您放心,每科一定可以提高二三十分。”

  无论是走在大街上,还是刷手机,大家经常可以看到“清北一线名师教”“哈佛北大名师课,教孩子不一样的方法学数学。”“1000+清华北大答题官免费在线答题”“市公立名校在职老师授课”等宣传话语。

  有网友说,看到一些教育培训机构宣传师资来自清华北大的广告,感觉清华北大的毕业生都在辅导机构了。

  

网友评论截图

  广告宣传当视为合同内容

  近年,随着校外培训机构的闪电式发展,“清北名师”“市优秀在职教师”“命题组专家”等令家长动心的广告词屡屡出现在校外培训机构的H5页面、短视频、直播等网络平台的宣传语中,还有机构口头承诺保证提分。

  日前,在四大头部在线教育培训机构的广告片中,同一个大妈一会儿是“拥有40年教龄的英语老师”,一会儿又变身“教了一辈子数学的资深数学老师。”对此,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王贞会在接受未来网记者采访时说:“这是涉及虚假宣传的行为,不仅违反《广告法》,实际上也与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精神相违背。”

  对于校外培训机构通过虚假宣传和夸大培训效果诱导中小学生参加培训的行为,有家长愤怒地说:“这是恶意欺诈!”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20年第三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虚假宣传问题一直是培训机构投诉的重灾区。比如,培训机构夸大宣传师资力量、培训效果或成绩等。

  在北京市宣武外国语实验学校教师孟繁斌看来,有些培训机构宣传语强调的“清华北大师资”本身就不明确,只是个广告而已。

  虚假广告、虚假宣传问题是否可以理解为广告就是宣传文案,纯属吸引眼球,可以夸大其词,不必当真呢?

  2020年6月,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给出了答案,即校外培训机构的广告宣传视为合同内容。

  示范文本指出,“机构招生简章或招生广告中对培训师资和效果等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培训合同的订立以及课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相关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本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

  对此,上海市教科院民办教育研究所所长、研究员董圣足说:“示范文本中的条款将对机构夸大、虚假宣传形成有效制约,保护消费者权益。”

  虚假宣传,违法!

  随着大量资本的加持,在线教育培训机构掀起此起彼伏的广告流量投放战,以扩大宣传效果,抢占市场。

  但是,在线教育行业屡因虚假宣传等问题,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未来网记者梳理发现,事实上,虚假宣传违反了多项法律条款。

  《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闫创向未来网记者解释道:“培训机构的上述行为不仅属于带有欺骗性质的虚假宣传,还涉嫌不正当竞争。”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对于有些教育培训机构打着名校、名师等旗号开展不切实际宣传的做法,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朱巍告诉未来网记者,四大教育培训机构的广告代理商请同一个老太太做宣传的行为不仅符合《广告法》对虚假宣传的定义,而且侵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知情权。

  教育培训机构的广告乱象背离了教育的本质,相关部门该如何监管问责?

  未来网记者注意到,新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闫创认为,教育是一个严肃的话题,过度商业化、欺骗家长的虚假宣传容易误导公众。他建议,除了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监管,还可以采购第三方监测软件及时有效监管,并设立发布虚假广告的机构黑名单制度。

  保护未成年人不是口号,虚假宣传背离教育初心

  保护未成年人是社会的永恒主题,教育的初心更是立德树人,为国育才。

  “教育培训机构的服务对象是未成年人,他们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相关广告不能纯靠忽悠,不能过于夸张地表演。”朱巍强调,“广告呈现形式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真实性是底线,还要恪守教育的本质。”

  对于在线教育平台的规范和治理,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接受未来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线教育健康发展需要资本和在线教育平台经营者吃透在线教育的“教育属性”,遵循教育规律,不盲目炒作,不片面追求规模和流量。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告诉未来网记者:“当前,治理教育培训机构的治本之策是深化教育改革,尤其是教育评价改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从而,铲除过度培训赖以存在的土壤,压缩其空间。”

  “这一次是虚假宣传,下一次难保不会是其他问题。”因此,王贞会认为,“在线教育机构面对的是未成年人群体,希望其恪守教育初心的同时,更应具备从业良心,履行社会责任。”

作者:李盈盈 编辑:瞿凯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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