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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北名师”满天飞 家长却只能在广告里遇见

2021-02-05 15:32:06 来源:未来网
这么多教育机构都高举“清北名师”招牌,难不成清华北大的毕业生多数都选择了这些民办培训机构从教?

  未来网北京2月5日电(记者 李盈盈)“(广告)给人的感觉是很多清北毕业生都去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当老师,怎么可能有那么多清北名师?”家长庄新宇(化名)为了给孩子挑选寒假培训班,特地查看比较了各大培训机构的特色,没想到,留给他印象最深的却是各大培训机构的广告。

  “几乎清一色地打‘清北名师’牌。”庄新宇说,“无论是打开手机浏览器页面还是新闻客户端,或者短视频平台,随处可见培训机构炫耀清北师资的广告。”

  机构主打“清北名师”牌 家长却一名师难求

  未来网记者在梳理中发现,众多知名K12在线教育机构的招生宣传语中主打“清北师资”牌。比如,作业帮寒假课也强调“清华北大名S带队教学”;“清北网校”称其教学团队“由清华、北大毕业的一线名师组成”;主打名师课是有道精品课与其他在线教育机构的差异化竞争策略,其海报宣传语是“清北名师主讲”。

  有道精品课共有多少授课教师是来自“清北的名师”,大家不得而知。不过,若按照“清北名师主讲”的表述推论,其多数授课教师应该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

  “我冲着有道精品课宣传的强大的名师团队为孩子报了多次课,想让孩子听听效果,结果,未遇到一位来自清华北大的主讲教师。”提起有道的清北名师,家长王女士感到很遗憾。

  

网易有道的宣传海报截图

  未来网记者调查了北京市某头部K12教育培训机构一个较大的校区,校区前台称“我们校区没有一位老师来自清华北大”。记者在其APP购课系统查询,在师资栏介绍中,也未发现来自清北高校的教师。

  此外,还有很多小型教育培训机构,也把“清北”当作宣传招牌。

  这么多教育机构都高举“清北名师”招牌,难不成清华北大的毕业生多数都选择了这些民办培训机构从教?

  清北毕业生进教培机构者占比较小

  近日,据黑板洞察研究院发布的数据显示,尽管清北毕业生签约教育单位行业(包括中小学公立学校、民办学校、高等教育单位和教育培训机构)的人数正逐年走高。但是,北大毕业生签约各教育单位的数据显示,2017-2019年三年间,在教培机构或民办校就业的毕业生总计只有50人。

  未来网记者梳理清华大学2016-2020年五年的毕业生就业统计数据发现,在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毕业生中,本硕博进入教育行业的就业人数和占毕业生总数的比例分别是:2016年,283人,占比10.3%;2017年,255人,占比9.8%;2018年,305人,占比11.1%;2019年,316人,占比11.8%;2020年,436人,占比15.5%。

  从就业单位的性质来看,尽管进入教育行业就业的清北毕业生不少,但首选是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或者华为、国家电网、中信集团等大型国企,也有一部分人进入了民营企业,但更多选择的是腾讯、阿里、百度、网易等互联网巨头公司。

  

数据来自清华大学2019年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

  这其中,真正进入民办教培机构、承担主讲教师角色的清北毕业生又有多少?尚无数据揭晓。

  “碰瓷”式营销?

  “一看到‘清北网校’的名字,我还以为这是清华北大办的培训机构,后来,才明白,这只是借用了清华北大的名号,实际和清华北大毫无关系。”该家长质疑培训机构的这种宣传纯属是借名校光环,误导消费者。

  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陈剑表示,虚假宣传一直是培训机构被投诉的重点问题之一。培训机构常常夸大宣传培训效果、师资力量等。

  有网友表示,“清北网校”等宣传属于“碰瓷”行为,有侵犯清华北大商标权的嫌疑。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院副教授姚欢庆接受未来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培训机构压根没有清北师资,打清北旗号的宣传肯定是虚假宣传。但是,常有机构会短期内聘用清华北大的在校生进行教学。”

  培训机构借用清北的声望为自己贴标签的行为,是否侵权?

  姚欢庆举例说,比如,天津狗不理包子是一个著名商标,若天津狗不理包子主厨的第几代传人也在做狗不理包子。为了扩大影响,他可以在宣传中突出自己狗不理包子传人的身份,但是,若其过于强调“狗不理”三个字,忽视了其真正的主体身份,导致他人误以为该店属于狗不理包子的品牌连锁,就会构成商标侵权。

  “然而,培训机构使用‘清北网校’或‘清北名师’标签进行宣传并未单独指向清华或北大一所学校。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下,没有学校会出面主张权利。”姚欢庆补充道。

  在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卫若楠看来,培训机构宣传上突出“清北一线名师教”,会让消费者以为其老师都是清华北大的,若机构只有部分老师来自清华北大,一定程度上可能构成虚假宣传。

  我国《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闫创向未来网记者解释道:“培训机构的上述行为属于带有欺骗性质的虚假宣传,还涉嫌不正当竞争。”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在姚欢庆看来,培训机构使用清北标签大肆宣传其清北师资的做法,其实是在利用灰色地带,打擦边球。至于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需要交给司法机关进行个案处理。

作者:李盈盈 编辑:瞿凯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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