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原创 > 正文

教育部: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办重点校不分重点班!

2021-03-18 16:29:24 来源:未来网

  未来网北京3月18日电(记者 聂菲)今日下午,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教育部等六部门制定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以下简称《评价指南》)。《评价指南》从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设立评价指标体系。针对唯分数、唯升学的倾向,提出“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不举办重点学校”;“针对教师负担重问题,提出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减轻校长、教师非教育教学任务负担;针对学生学业负担过重问题,提出“健全作业管理办法,统筹调控作业量和作业时间;严控考试次数,不公布考试成绩和排名”。

  教育部等六部门制定《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图源教育部官网)

  教育部基础司司长吕玉刚表示,评价是个重要的指挥棒。制订和出台《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就是要着力构建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引导全社会理解、支持义务教育,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评什么?

  《评价指南》指出,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包括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

  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主要包括价值导向、组织领导、教学条件、教师队伍、均衡发展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针对评价中的问题细化了考查要点,如针对唯分数、唯升学的倾向,提出“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不举办重点学校”的考查要点。强化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和社会竞赛活动,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针对教师负担重问题,提出“严格控制面向学校的各类审批、检查验收、创建评比等活动,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减轻校长、教师非教育教学任务负担”的考查要点。

  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针对评价中的问题细化了考查要点,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党的教育方针、科学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改革典型经验宣传报道;不公布、不炒作中高考状元、升学率;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快慢班。针对学生学业负担过重问题,提出“健全作业管理办法,统筹调控作业量和作业时间;严控考试次数,不公布考试成绩和排名”的考查要点;针对教师职业倦怠、积极性不高的问题,提出“完善校内教师激励体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注重精神荣誉激励、专业发展激励、岗位晋升激励、绩效工资激励、关心爱护激励”的考查要点。

  学生发展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针对评价中的问题细化了考查要点,如针对于学生的身心发展,提出“不过度使用手机,不沉迷网络游戏,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远离毒品”的考查要点针对少数学生理想信念缺失问题,提出“了解党史国情,珍视国家荣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立志听党话、跟党走,从小树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志向”的考查要点;针对学生创新精神不足的问题,提出“有好奇心、想象力和求知欲,有信息收集整合、综合分析运用能力,有自主探究、独立思考、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识与能力”的考查要点。

  怎么评?

  吕玉刚指出,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工作要注重优化评价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评价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

  《评价指南》提出,注重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关注学生发展、学校办学、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合格程度的同时,关注其发展水平和工作水平的进步程度,科学评判地方党委政府、学校和教师的努力程度。

  《评价指南》强调,注重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相结合。关注县域、学校全面育人整体成效和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的同时,注重差异性和多样性,关注每一所学校和每一名学生,促进学校特色发展和学生个性发展。

  《评价指南》明确,注重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在引导学生、学校和县级党委政府积极开展常态化自我评价和即时改进的同时,构建主体多元、统整优化、责任明晰、组织高效的外部评价工作体系。

  《评价指南》明确表示,注重线上评价与线下评价相结合。建立县域、学校、学生常态化评价网络信息平台及数据库,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并通过实地调查、观察、访谈等方式,了解掌握实际情况,确保评价真实全面、科学有效。

  谁来评?

  《评价指南》指出,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行县(市、区)和校自评、市级复核、省级评价、国家抽查监测。义务教育学校对本校办学质量进行自评,并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进行评价。县级党委政府对学校办学质量进行评价,并对本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和党委政府履职情况进行自评,自评报告报上级教育督导部门。市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对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自评工作情况进行复核。省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对行政区域内各县(市、区)义务教育质量情况进行评价,每年将评价情况报国家教育督导部门备案。国家教育督导部门对省级开展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情况进行抽查,对学生发展质量情况进行监测。

  《评价指南》明确了评价周期,对学校、县域质量评价要实现全覆盖,评价周期依据所辖县数、学校数和工作需要,由各地自行确定,原则上每3—5年一轮,并保证在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校长任期内至少进行一次评价。

作者:聂菲 编辑:彭茹

中央新闻网站  专注青少年领域

版权所有:未来网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5108号 京ICP备13016345号-1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我要爆料

X
  • Your browser doesn't have Flash, Silverlight or HTML5 support.
  • 特别说明: 请务必真实填写联系方式和姓名,以助于爆料内容快速通过审核。

  • (该信息仅未来网工作人员可见,请放心填写)
  • (该信息仅未来网工作人员可见,请放心填写)

提  示

您的爆料已提交,我们将尽快审核,审核期间可能会与您取得联系。 审核通过后将直接发布,谢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