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网北京5月28日电(记者 李盈盈)“六一”儿童节来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将于2021年6月1日当天正式生效实施。
近年来,防止未成年人网络沉迷成为很多家长头疼的问题。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特地增加了网络保护专章,以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用网安全。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71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通过在智能终端产品上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选择适合未成年人的服务模式和管理功能等方式,避免未成年人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合理安排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时间,有效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然而,“我们的统计数据显示,65.3%的家长对未成年人使用短视频进行过管理,管理方法以设置青少年模式、设置时间锁或规定时间为主,而陪孩子一起看、和孩子讨论的比例均在两成多。还有34.7%的家长未对未成年人使用短视频进行过管理。”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孙宏艳表示,大多数家长对孩子接触短视频存在紧张焦虑等情绪,不愿意、不敢和孩子聊短视频话题,更不会跟孩子一起看短视频,或者给孩子推荐短视频。
堵不如疏。她建议家长拒绝单纯的限制和说教,增加交流与陪伴,帮助孩子从小养成自我管理能力,养成良好的运动习惯、休闲习惯、学习习惯、消费习惯。
家长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短视频使用采取的管理方法(多选,%)
71.4%的中小学生认为短视频平台都要有“青少年模式”
2021年4月,“未成年人短视频青少年模式使用研究”课题组在全国抽取代表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北京、深圳、南京、成都、沈阳、合肥6个省(直辖市),对小学四年级至高三学生开展了问卷调查,形成了《未成年人短视频青少年模式使用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问卷调查发现,71.4%的被调查中小学生赞同“每一个软件都应配有青少年模式”,72.5%的未成年人认同“愿意主动使用青少年模式”,81.8%的未成年人赞同“现有的青少年模式还需改进”,其中,“非常赞同”占比近四成(36.4%);也有超过四成(42.4%) 的未成年人担心青少年模式影响上网体验,赞同“开启青少年模式会使上网不开心”这一描述。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也明确要求向未成年人用户提供青少年模式。
但是,2021年3月,有媒体发布的报告显示,在被测试的20款APP中,仍有15%尚未上线青少年模式。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74条规定:“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调查还发现,仅有 53.3%的未成年人使用过青少年模式,46.7%没有使用过。
报告建议,各短视频平台应严格履行企业责任,强制上线青少年模式,并发挥技术优势逐步完善各项保护功能,避免青少年模式流于形式。
46.5%的未成年人认为“限制充值、打赏等消费行为”功能有用
对青少年模式的功能进行的调查发现,在使用过青少年模式的未成年人中,近八成(77%)认为青少年模式“限制使用时长和登录时间”的功能有用,近五成(46.5%)认为“限制充值、打赏等消费行为”的功能有用,四成(39.6%)认为“限制搜索某些内容”的功能有用,三成多(33.5%)认为“限制浏览内容、评论等”的功能有用,一成多(13.0%)认为“限制发布某些内容”的功能有用,6.3%认为青少年模式“限制收发私信”的功能有用。
未成年人认为青少年模式中哪些功能更有用(多选,%)
目前,主流互联网平台都在积极完善其青少年模式。然而,也有一些小的短视频平台在青少年模式上存在漏洞,如诱导打赏、允许13岁以下未成年人直播等,有的平台在执行青少年模式上“打折扣”。
对此,孙宏艳表示,建议国家尽快建立统一的行业标准,各平台发挥技术优势,优化完善青少年模式的功能。
77.5%的未成年人认为使用短视频或直播后信息获取能力提高
未来网记者注意到,数据显示,大多数未成年人认为短视频/直播给自己带来积极作用,少数未成年人提出时间管理的困惑。
其中,超过七成(77.5%)未成年人认为自己使用短视频或直播后在信息获取方面变得更好(“变好很多”和“变好一些”);超过六成认为自己在生活技能(67.4%)、兴趣爱好(64.8%)、艺术素养(62.9%)方面变得更好。在信息安全(59.2%)、知识学习(53.6%)、朋友交往(51.6%)上,也都分别有超过半数的未成年人认为自己的这些方面在使用短视频或直播后变好。
在消费行为上,38.7%的未成年人认为在使用了短视频或直播后变好;51.5%认为没什么影响,还有9.9%认为自己的消费行为在使用了短视频或直播后变差(“变差一些”和“变差很多”)。
在时间管理方面,34.8%的未成年人认为自己使用了短视频或直播后时间管理变好,33.4%的未成年人认为没影响,31.8%的未成年人认为自己在这一方面变差。
未成年人认为使用短视频或直播带来的影响(%)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65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内容的创作与传播,鼓励和支持专门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适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特点的网络技术、产品、服务的研发、生产和使用”。
孙宏艳表示,各平台应准确定位,发挥短视频/直播的正向功能,使短视频/直播成为未成年人获取丰富信息、学习生活技能、培养兴趣爱好、提升艺术素养等辅助工具和助力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