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原创 > 正文

教育部谈“双减”曝光台:屡不整改的,上网、上报、曝光,让全国人民群众来监督

2021-09-01 11:20:17 来源:未来网

  未来网北京9月1日电(记者 张冰清)“‘双减’工作是中央部署的一项重大决策工作,我们教育部一直把它作为重点在抓。今年教育督导,我们将‘双减’、‘五项管理’督导作为一号工程。”在今日召开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田祖荫答记者问时表示。

  “关于双减曝光台,我们建立了重点事项的双周通报制度,每半个月,就八项重点内容进行统计、分析、通报,对于不落实国家规定的,或者说有问题指出来,三番五次指出来都不整改的,我们就上网、上报、曝光,让全国人民群众来监督他。”田祖荫说。

  现场有记者提问,“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建立了“双减”曝光台,对该落实、能落实而不落实的相关工作,将会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启动相关的问责程序。请问对于培训违规督导问责方面有什么具体考虑呢?”

  田祖荫表示:“对于培训机构,如果出现相关的违规违纪行为怎么办?《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也作出了相应规定,在《办法》的第7条第2款专门写了,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在招生入学、人才培养等工作中,存在办学行为不规范,或者出现严重违规的,是属于问责情形,就是属于问责的范畴。”

  “没有按照要求加强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管理,存在超标超前培训、虚假宣传、超期收费等违规行为,侵害师生合法权益等等这些行为的,也是这次《教育督导问责办法》管辖的内容。什么意思呢?培训机构如果存在这些行为,违反国家规定、违反法律规定、违反相应政策规定,也是需要问责的。”田祖荫明确指出。

  对于具体的问责方式,问什么责的问题,田祖荫进一步解释道,“这个《办法》里第9条也作了明确规定,是这样说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含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如依据法律规定应予行政处罚的,由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视违法情形依法给予警告、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止招生、撤销办学资格及吊销办学许可证。规定得很具体,是什么样的情形,根据你的违规情况和程度来确定给你什么样的处罚。”

  “记者的问题很敏锐,这也是我们现在要抓的重点,保证这个事情能够真正落实落地。刚才我们杨校长讲了,它是个闭环,前面提了政策、提了要求,现在开学了,各学校、各培训机构落实了没有,后面教育督导机构要及时跟上。”田祖荫表示。

  田祖荫指出,“今年教育督导的部署有这么几件事:第一,作为一号工程。什么叫一号工程?我们自己理解,就是全天候、全员上,出现问题,要一一盯着解决。第二,我们部署了各地的责任督学全覆盖。全国各地有责任督学,每个学校或者说几个学校都会有一个责任督学,这是制度规定。规模比较大的一个学校,一个责任督学,规模比较小的,可能一个责任督学管四、五个学校,通过责任督学把这些要求提下去。我们要求责任督学每个月至少要去学校一次或者两次,就是反复强调国家的要求、标准,你落实了没有,没有落实,马上回来反映、报告。第三,我们每年都会开展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和督导,每年重点督那么五、六个省,然后部署其他各省自查。在这个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里头,“双减”的督导也是非常重要的内容。”

  教育督导会否过度过轻问责?一把尺子量全国

  发布会现场有记者提问“教育督导问责具体实施如何能够保障依法问责、公开透明?如何避免一些地方会出现过度问责或者过轻的情况呢?”

  对此,国家督学、首都师范大学副校长杨志成表示,“首先,要保证督导问责的公开透明,避免过轻过重。一是标准一致。标准取决于什么呢?就是我们要于法有据,依法督导。”

  “督导问责的标准,就是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教育规章制度的底线,强制性的、硬性的要求,所以督导问责的标准一定是刚性的,一把尺子量到底,一把尺子量全国,保证标准一致,避免出现轻重不一。”杨志成明确表示。

  杨志成指出:“二是严格程序。这次问责办法特别强调了九项程序,包括问责调查、被问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还有形成意见、印发决定、问责实施、社会公开、复核申诉、问责归档、问责监督九项程序,通过程序的严谨性,确保我们问责公开透明。”

  三是形成了联动。这次问责不仅是教育督导部门一家的事,而是教育督导部门要联动政府的相关部门,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成员单位共同问责,包括了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

作者:张冰清 编辑:彭茹

中央新闻网站  专注青少年领域

版权所有:未来网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5108号 京ICP备17024435号-6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