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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在幼儿园、中小学周边探索实行校园安全区域制度

2019-08-20 11:25:52 来源:未来网
本次五部门的《意见》对联合治理“校闹”问题已经做了明确规定,刚才各部门从各自职责角度,也做了精准的解读。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按照《意见》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依法严厉惩处涉校违法犯罪的同时,积极参与“校闹”问题的综合治理。

  未来网北京8月20日电(记者 梁希理 张冰清)近日,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日,教育部召开“2019金秋系列新闻发布会”,对《意见》进行解读。

  在发布会上,未来网记者提问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除了“校闹”还有其他别的问题,公安部在维护学校安全方面还将采取哪些措施? 

教育部召开“2019金秋系列新闻发布会” 未来网记者梁希理摄

  对此,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张佐良表示,本次五部门的《意见》对联合治理“校闹”问题已经做了明确规定,刚才各部门从各自职责角度,也做了精准的解读。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按照《意见》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依法严厉惩处涉校违法犯罪的同时,积极参与“校闹”问题的综合治理。重点围绕这样三个方面:

  一是加强学校及周边的安全风险防控。也就是从学校的周边外围安全防控做起,目前全国公安机关正在深入推进立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在这个基础上,我们有针对性地全面加强校园及周边的警务室和“护学岗”建设,针对性地加强校园周边的巡逻防控,包括视频防控和智能化动态感知,及时受理学校的报警和求助。同时,我们配合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和警校联动联防联控机制,有针对性地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能力。此外,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加强校园周边的综合治理,从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来讲,重点推进在城镇幼儿园、中小学周边探索实行校园安全区域制度,进一步延伸校园安全领域,给学校和学生创造更广阔、更有效的安全屏障。

  二是重点加强涉校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对各类案事件矛盾纠纷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倾,源头治理。公安机关将会同教育等部门、学校和有关基层组织,健全完善涉校矛盾纠纷的排查发现,及时化解,提前处置工作机制,切实把涉校矛盾风险发现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始阶段,共同维护好学校正常的教育和教学秩序。

  三是积极配合做好涉校突发事件的整体应对处置工作。这也是为了从全局着眼,妥善应急处置涉校有关风险隐患的必然要求。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教育等相关部门健全应急指挥、联动处置、舆论引导等一体化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突发的涉校案事件,按照依法处置、舆情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的原则,联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有效保护广大师生的安全,有力维护好学校的秩序和社会稳定。

作者:梁希理 张冰清 编辑: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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