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原创 > 正文

教育培训类广告成违法“重灾区” 典型案例被通报

2021-04-13 17:00:23 来源:未来网

  未来网北京4月13日电(记者 聂菲)记者从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微信官方账号获悉,今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2021年第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涉及两个教育类典型案例:“微信公众号“桔子妈妈讲故事”和“家长百宝盒”发布的河小象书法课等11条关于教育培训的广告软文中,包含虚假广告;图书《昆虫记》封面违规使用“国家教育部推荐”、“语文新课标必读书目”等宣传内容。

  上海可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注册设立的微信公众号“桔子妈妈讲故事”和“家长百宝盒”上发布:傲梦编程、大脑优势评估、德国逻辑狗、河小象书法课等11条关于教育培训的广告软文,大量使用学员好评及成功案例进行宣传,其中“大脑优势评估”项目广告,宣传“近三万人好评”无真实性依据,构成虚假广告。

图源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微信官方账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和《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四)项等规定,构成利用受益者名义或形象为教育培训机构作推荐证明和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没款24.26万元。

  上海传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出版发行的图书《昆虫记》,其封面广告中使用“国家教育部推荐”、“语文新课标必读书目”等宣传内容。经查,国家教育部从未以“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统编教材必读书目、推荐书目”“统编教材延伸阅读”以及类似名义出版、推销有关图书。

 

图源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微信官方账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50万元。

  目前,“虚假宣传”成为教育培训行业投诉中的常见问题。涉嫌违法的教育培训虚假广告问题屡见不鲜。

  北京市广告监测中心的数据显示,2019整年和2020年上半年,教育培训类违法广告都没有进入过月度违法广告数量的前5名。但从2020年6月开始,教育培训类违法广告开始大量出现,在2020年6、7、10、11、12月以及2021年1、3月均进入前5名,数量从90个一路上涨到244个,占监测到的全部违法广告的比重从4.91%上升到10.71%。

  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发布的《2021年3月广告监测报告》,互联网媒体发布的涉嫌违法广告中,第四位为教育培训服务类,涉嫌违法量244次,较上月增加了近1倍。主要违法表现为: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利用专业人士、受益者等的形象作证明。

 

图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确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作者:聂菲 编辑:未来网新闻侯智

中央新闻网站  专注青少年领域

版权所有:未来网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5108号 京ICP备13016345号-1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我要爆料

X
  • Your browser doesn't have Flash, Silverlight or HTML5 support.
  • 特别说明: 请务必真实填写联系方式和姓名,以助于爆料内容快速通过审核。

  • (该信息仅未来网工作人员可见,请放心填写)
  • (该信息仅未来网工作人员可见,请放心填写)

提  示

您的爆料已提交,我们将尽快审核,审核期间可能会与您取得联系。 审核通过后将直接发布,谢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