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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龙文教育等12家培训机构涉嫌违反广告法

2021-05-20 17:52:16 来源:未来网

  未来网北京5月20日电(记者 聂菲)5月18日、19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教育局在开展教育培训广告专项联合执法行动中,发现新东方、龙文教育、树华美术等12家校外培训机构涉嫌存在虚假违法广告等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将在进一步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新东方(广州市新东方培训学校小北喜聚分教点),网页上含有宣传培训效果的内容;宣传单张折页上有标示限时优惠价、表述不清晰准确的内容。无证开展招生宣传。

  龙文教育(广州市龙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越秀第二分公司),未经教育部门审查许可,宣传资料出现“龙文学校”字样,网页上有宣传培训效果的内容。无证办学以及未在显著位置公示教师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等违规行为。

  据介绍,检查中,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发现,新东方培训小北分教点、龙文教育、树华美术、精学睿教育、童程童美、深本数学、谆学教育、胜师少儿口才、渊学通、厚朴教育、立尚教育、选师无忧等12家校外培训机构,在其网页和店铺宣传单张上,或含有宣传学生考试情况、获取奖学金情况、高分学生照片等利用受益人名义形象做推荐证明内容,或利用未成年人名义和形象,对教育培训效果作明示或暗示的保险性承诺,或虚构辅导教师教学经历等有关无法证实的内容,或在宣传单张折页上有标示限时优惠价、表述不清晰准确的内容,以上行为均涉嫌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

  广州市教育部门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规定,对于上述校外培训机构个别无证办学,或未在显著位置公示教师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的行为,依法立案处理。

  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市场监管部门主要检查培训机构是否“亮照”经营,是否存在(委托)设计、(委托)制作、(委托)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以及虚假宣传等情况;教育部门主要检查培训机构是否持证经营,是否存在超标超前培训、不按规定履行广告备案义务等情况。

  与此同时,5月19日,记者从北京市昌平区法院获悉,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对新东方教室奸杀案民事诉讼作出一审宣判。判决书显示,认定王某及其母亲应承担的责任比例为90%,新东方学校应承担责任比例为10%。判决王某向被害人母亲书面道歉(道歉内容需经法院审核);王某母亲赔偿被害人母亲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住宿费、交通费共计1400755元,并补偿被害人母亲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

  据记者了解,2016年5月19日,16岁的高中女生姚某在北京新东方昌平校区教室内遭17岁男同学王某奸杀。2018年,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王某无期徒刑。2019年,被害人母亲向北京市昌平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向王某索赔187万元。

作者:聂菲 编辑:未来网新闻侯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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